政和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1年政和县特聘农技员的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1-10-15 09:33 来源:政和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 【中】 【小】 浏览次数:

为增强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能力,探索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新途径,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0〕73号及《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2021年高素质农民培训项目(中央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1〕57号)精神,决定2021年面向全县招募1名农技推广服务特聘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特聘农技员选聘条件。特聘农技员选聘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热爱“三农”工作,有奉献精神,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有较高的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有丰富的农业生产实践经验。特聘农技员主要从以下五类群体中遴选产生:一是农业乡土专家;二是农业种养能手;三是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四是退休农业科技推广人员;五是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中长期在生产一线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科技人员;中专以上学历,技术专长和科技素质突出的可破格聘用。农业系统体制内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农技员招募范围。

2.特聘农技员选聘程序。根据我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农技推广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2021年我县选聘特聘农技员名额为1名。具体的选聘程序为:发布需求、个人申请、技能考核、研究公示、确定人选、签订服务协议等程序。

3.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县农业农村局按照各地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带动贫困农户精准脱贫等要求,明确特聘农技员服务任务:一是为县域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二是为贫困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提供技术帮扶;三是与基层农技人员结对开展农技服务,增强农技人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具体细化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服务数量、服务效果等,将在与特聘农技员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体现。

4.特聘农技员服务期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特聘农技员的遴选、使用、管理和考核,特聘农技员在聘期管理适用《特聘农技员考核管理办法》及农业农村局单位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特聘农技员服务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服务期间,以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对特聘农技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绩效考核结果分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次。对服务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特聘农技员,予以解除服务协议;对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经公示无异议后,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5.资金保障。县农业农村局可统筹利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用于特聘农技员补助,每位特聘农技员每年补助不超过4万元(含绩效奖励)。所需补助资金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中列支。

6.本招募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政和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7.其它事项。

报名时间:20211015日起至10月2118:00时止。

报名地址:政和县农业农村局科技教育与市场信息股

联系人:吴盛隆

联系电话:0599-3334691

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农业职称类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监督电话:0599-3335990 3321180


            政和县农业农村局特聘农技员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户籍

所在地

 

政治

面貌

 

所在地(单位)及职务

 

电话

 

应聘产业

 

人员性质

农业乡土专家

种植能手

新型经营主体技术骨干

学历

 

毕业学校、

专业及时间

 

开展农技推广工作的有关简历

 

 

 

 

 

 

 

 

 

 

 

 

 

荣誉(个人和所在单位获奖及荣誉)

 

开展农技推广服务的工作计划

(可另附页)

备注

 

 

                   报名人签字:

              报名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报名表须正反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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