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证会时间:2025年8月8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政和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大会议室
三、听证会事项:听取各界对政和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和2023、2024年标定地价制定成果的意见和建议。
四、听证会参加人员:
根据相关规定,此次报名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代表。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熟悉政和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关注该区域经济发展状况,提前了解、熟悉政和县城镇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成果的相关资料,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的人员,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1、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参加听证会代表须具备以下条件之:①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行政职能部门的人员;②与听证会事项具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4、请于7月28日前(工作日期间)向政和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股报名提交《听证会申请表》,我局将根据报名情况,选择参加听证会人员,听证会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入场,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参加报名未获代表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列席参加旁听。
5、听证会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六、听证时间如有变动,以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申请表
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99—3332902
政和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4日
附件:
听证会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身份证件类型 | 证件号 | ||||||
文化程度 | 年龄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通信地址 | 邮政编码 | ||||||
简要工作经历 | |||||||
申请人签名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 |||||
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政和县2024年城镇基准地价和2023、2024城镇标定地价制定成果听证会使用。
2.申请人提交申请表时,必须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交身份证件原件供核对。
3.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
4.被确定作为听证会代表的,申请人必须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