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期(总第357期)
【领导视察】
县公安局魏安顺局长与市交警支队春运督查组深入客运企业督查
2月23日,县公安局魏安顺局长与市交警支队春运督查组在县公安局副局长兼交警大队长陈克强陪同下,深入辖区2家客运企业,督查客运企业春运安全管理工作。魏局长一行认真查看了客运企业落实日、趟检制度情况,向企业负责人了解节日以来客流量情况及客运企业安全防范措施方案等;实地查看了危化品检验台和旅客登车检票台工作情况,对客运企业春运安全管理强调要求。一是要严把关,防止旅客将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携带上车;二是要严格落实客车日、趟检制度,防止“病”车上路;三是要严格控制车辆运载人数,做好逐车检查登记乘载情况,防止超员、超载车出站;四是要加强统筹调度,根据车站客流情况,适时调度车辆,将旅客平安送达目的地,防止旅客滞留车站;五是要加强候车旅客安全和秩序管理,完善消防、安全疏散等预案,竭力为旅客提供便民服务,为旅客营造安全、祥和的出行环境。 (余长青)
【春运工作】
县交警大队整治酒驾推进“冬季行动”和春运工作
根据春节期间酒后驾车肇事有所抬头实际情况,为防止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反弹,减少事故发生,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我队结合春运工作和“冬季行动”,精心安排部署,从2月23日起开展整治酒后驾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每天由一名大队班子成员带队,两个中队轮流安排警力配合;各春运执勤点、服务站同时加大酒驾违法行为盘查力度,采取静态盘查与机动巡查相结合方式,灵活变换执勤点,确保反应迅速、工作高效,提高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每天夜间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至0点结束。2月23日至3月4日,十天来我队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7起,其中醉酒驾驶3起,行政拘留1人,强力遏制酒后驾车肇事违法行为势头。 (余长青)
县交警大队四条措施积极应对节后业务办理高峰
春节长假过后,我队车管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办理量与日俱增。3月2日,更是迎来节后业务办理高峰期,当天共办理摩托车年检业务59辆,新车上牌32辆。为在业务高峰期车管业务顺利开展,满足节后群众办理业务需求,我队从人性化服务出发,采取四条措施积极应对。一是车管工作人员全员上岗,提前上班,延时下班,尽量满足群众业务办理需要,少走往返路。二是完善服务设施,推进人性化服务。在业务办理大厅准备饮用水、一次性纸杯、水笔、业务办理有关表格等,让等候办理业务群众保持良好秩序,减少业务办理等待时间。三是做好业务办理引导工作。大队安排值班人员在业务大厅接受前来办理业务群众的咨询,让他们了解有关业务办理流程,避免不必要的等候;同时维护现场秩序,让群众自觉排队有条不紊的办理相关业务。四是实时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在业务办理大厅存放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播放事故光盘录像,让等候办理业务群众自行取阅宣传材料,观看交通事故录像,提高交通安全常识,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余长青)
【秩序管理】
县交警大队开展“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
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统一行动
按照上级公安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我队成立了以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长陈克强为组长的“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整治方案,对“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进行周密部署,明确工作目标责任。3月5日是“迎世博、创文明、保平安”交通秩序专项整治第一个统一行动日,当天,我队出动警力26人次(含协警),在辖区省干道布置警力,重点对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开车打手机、机动车超速、客车超员、不系安全带等6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3起,机动车超员4起(卸客转运7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13起,汽车类机动车未保险3起,取得统一行动预期成效。
(余长青)
【联防协作】
闽浙交警共商交通事故逃逸侦破协作事宜
3月3日,浙江省庆元交警大队一行前来我队交流商讨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协作有关工作事宜。两方交警大队民警就加强边界协作,促进资源共享,加大交通事故逃逸案件侦破力度进行商谈探讨。一致认为双方要进一步加强沟通联系,加强友好协作,争取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上达到共赢的目的。浙江省庆元县交警大队分管事故处理副大队长和交管股长还就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与我队进行交流。同时,浙江省庆元交警大队一行还观摩了我队事故处理“三级联动”模式和“交通巡回法庭”工作情况。 (余长青)